以法护航 筑牢海上交通安全防线——《海安法》实施三周年综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简称《海安法》)是自航海保障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次在国家法律文件层面出现“航海保障”的描述,并通过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航海保障是支撑和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力量。
3年来,航海保障部门聚焦《海安法》,进一步强化航海保障服务海上交通安全的作用,以法治助推航保和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宣贯进企业进船舶
《海安法》作为航海保障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依据,3年来,航海保障部门加大《海安法》学习宣贯力度,积极组织内部职工学习研究,学懂弄通《海安法》。
在航海保障领域,相关部门将《海安法》宣贯工作列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基层各单位开展专门培训。利用海上安全知识进校园、航海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全民新《海安法》知识普及,采用普法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海安法》宣贯工作。
各基层单位常态化开展《海安法》等法律法规进校园、进企业、进船舶、进码头、进渔港等普法活动,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航运从业人员宣贯《海安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加强宣贯是推进《海安法》的第一步,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进一步落到实处则是航海保障部门更重要的职责所在。
对照《海安法》中提到的“建立完善船舶定位、导航、授时、通信和远程监测等海上交通支持服务”要求,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推广“E航海”服务,发挥“E航海”为船舶和海上设施提供信息服务能力。积极在琼州海峡等重要通道上,进一步发挥多功能航标作用,第一时间收集能见度、流速、风速等数据,为海事管理部门判断通航状况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利用E航海技术优势,为海事调查提供船舶运行轨迹数据支持,推动《海安法》落地落实。
统筹发展与安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既事关海上交通秩序的维护,也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保生命安全”为核心,《海安法》在海上搜救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规定生命救助优先于环境和财产救助,建立海上搜救协调机制,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建设,设立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建立定期演练和日常培训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3年来,相关部门以法为纲,逐步完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为《海安法》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海上应急保障。
海上搜救相关部门已形成空中、水面、水下三位一体的救助力量体系,具备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综合应急救助能力。目前,交通救捞根据不同海域特点和重点保障区域需求,在北海、东海、南海海域先后组建了5支救助飞行队,陆续配备了EC225、S76系列等航空器,基本能够达到30分钟内快速反应出动、沿海搜救半径110海里全覆盖的空中救援能力,切实加强了深远海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海上交通安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近年来,航海保障部门持续发挥水上无线电专业技术优势,联合辖区各海事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渔业局等单位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为专项整治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通信安全信息播发,开通高频航行警通告发布系统(NAVTEX)播发业务,试运行高频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和气象传真业务,实现海区DSC统一值守和NAVTEX统一播发。
科技赋能应急建设
《海安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先进科学技术在海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应用,促进海上交通安全现代化建设,提高海上交通安全科学技术水平。
在航海保障领域,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加快“数字赋能”顶层设计工作部署,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对外服务质量,积极打造数字航保服务。
在海上搜救领域,为更好贯彻落实《海安法》关于航海保障服务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关要求,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关于“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有关“加强远洋深海极地救援能力建设”等建设要求,今年,交通救捞新引进并部署6架AW189救助直升机在东部和南部海区,引进2架H175救助直升机至北部海区,救助直升机搜救半径一举提高至200海里,构建了覆盖更广、响应更快的海空救助网络。同时,将一架固定翼飞机部署在我国东海东南部(福建福州),飞行搜救半径可达1000海里,可同时兼顾南海、北海海区应急搜救需求,确保飞行搜救力量对我国管辖海域全覆盖,我国海空立体搜救能力进一步跃升。此外,南海救助局还建造完成具备DP3动力定位系统、直升机助降系统及机库、二级对外消防灭火作业能力、全海深多波束探测系统、可高海况航行等能力的“南海救103”轮,已于2023年10月投入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海安法》将适用范围由“沿海水域”修订为“管辖海域”,进一步明确我国对南海海域的管辖权,保障了我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
自《海安法》实施以来,南海救助局克服自然环境恶劣、值守人员远离大陆、后勤生活物资保障等难题,先后派遣376人次进驻南沙值守,高效完成应急救助任务54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484名、船舶16艘。
2023年3月,南沙值守的“南海救115”轮千里奔袭,成功救助在南沙万安滩水域主机故障失控的巴拿马籍散货船,救助总航程突破2000海里,拖带救助里程达1100余海里;同年9月,一艘利比里亚籍货船在南沙永暑礁水域突发主机故障,失控漂航、漂向礁盘,“南海救115”轮闻令而动,快速控制失控船舶,高效化解险情。
站在新的起点上,航海保障相关部门将继续以《海安法》为指引,不断强化航海保障服务海上交通安全的能力,推进航海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我国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交通报
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供图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船舶和海上设施技术规范体系(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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